實施垃圾分類 創建文明嘉名
為認真貫徹上級政府關于實施垃圾分類的要求,切實做好公司垃圾分類,有效改善環境,促進資源回收利用,公司于11月2日再次召開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專題會議,并下發了《關于進一步做好垃圾工作的通知》。
一、垃圾分類:
1、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廢布料、廢紙、塑料、玻璃和金屬五大類,公司常見的有廢布、廢紙、薄膜、塑料袋、塑料泡沫、蛇皮袋、尼龍紙、紙板、飲料瓶等。
2、不可回收垃圾:一是工業垃圾,主要包括廢毛、廢膠帶、建筑廢料等;二是生活垃圾,主要包括剩菜剩飯、菜根菜葉、方便面及袋盒、果皮等食品類廢物。
3、有害垃圾:廢染化料袋、廢助劑袋、廢油、廢漿、污泥、廢電池、廢日光燈管等。
二、垃圾分類的管理:
1、各部門、各車間設立可回收垃圾與不可回收(工業垃圾、生活垃圾)的垃圾桶。
2、行政安環部負責做好垃圾存放處的分類標識。
3、全體員工要養成自覺分類投放垃圾的行為習慣,不隨意亂扔亂放垃圾。
4、生產車間員工要最大限度減少使用廢布料量,應多次使用一塊廢布擦染料、垃圾等,避免一次擦用即扔在垃圾桶。
5、各部門、各事業部要加強對員工的垃圾分類教育管理,監督員工自覺嚴格遵守垃圾分類規定。
三、垃圾分類的監管責任:
1、實施垃圾分類的管理責任為各事業部和相關部門。各事業部、部門負責落實好本部門的垃圾分類工作,凡工作不到位的,追究所屬部門的主管、領班責任。
2、實施垃圾分類的監督責任為行政安環部。行政安環部負責不定期檢查,每周不得少于3次,每次檢查情況拍照并發至“主管級以上微信群”,發現不按垃圾分類規定情況的,及時作出處理。
3、實施垃圾分類的考核責任為企業管理部。企業管理部配合做好日常檢查工作,并每月對垃圾分類工作落實情況列入現場管理考核內容進行考核,對各事業部、有關部門和行政安環部的管理和監督責任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。